PinnedPinnedPrivate

美国最初的民主设计以及后续迭代(速记)

行政(政府)、立法(国会)、司法(法院)三权分立,无政党。其中政府首脑总统需要选举,国会参议和众议两个院的议员都需要选举,法院法官不选举。所以选举涉及到总统、参议院和众议院。

“无政党”的设计是因为觉得党派会模糊实际的讨论和判断,这一点在宪法诞生后几年内立刻告破,政党诞生,后续的制度变革都在两党格局下演变。

选民:有投票权的公民,最早是有产白人男性,然后是全部白人男性,然后到其他族裔和女性。每一次投票权扩充,都会改变政治格局。

直接/间接选举:在最初的设计里,只有众议员涉及到直接选民选举。所有民主制度早期设计的时候,防止多数暴政(或者说防止统治阶级失去自己的地位)都是核心议题,精英阶层担心多数人统治催生暴政,以及底层人直接掌权枪口立刻对准自己。所以直接民主和直接选举在早期都受到极大限制,随着时代演变才变成今天的直接选举模式。

众议院:众议院任期两年,也就是每两年的选举换一次人。按照各州人口数量分配,每个州至少一席。1789 年立宪后众议院人数一直扩充直到 435 席固定下来,按照每十年进行一次的人口普查数据划分选区,一个选区只选出一名议员。最开始选区规则不固定,各州自行约定,所以有的州划分选区,有的州是全州一起选,直到 1842 年立法统一要求划分选区,且实行单人选区制。——画选区本身就是一个专门的政治操作领域。
按人口分配出现了“奴隶怎么算”的问题,南方要算(但不给奴隶投票权),北方不算,妥协成“一个奴隶算五分之三票”,但因为奴隶不能投票,所以事实上南方白人的投票权重大增。1868 年十四修正案变成“一人一票”,黑人拥有完整一票。不过南方黑人随即被事实架空,所以更长时间里,南方白人的选票权重实际增加。

参议院:任期六年,每两年的选举换掉三分之一,永远不会集体换血,增加制度韧性,避免单一事件和狂热浪潮大幅改写制度。每州固定两席,无论人口数量,加州和缅因州都是两席。原本是州议会选出自己本州代表,1913 年宪法修正案变成选民直选。

总统:总统选举最复杂,最开始的设计是,州议会选出选举人(每个州的选举人数量是本州的众议院数量+2,即众议员加上参议员)——> 选举人去投票总统 ——> 每人投两票(必须有一票投外州人,防止本州抱团)——> 票数第一总统,第二副总统。这套规则成立的前提是“没有政党”,原始设计中明确说了不要政党。
但是 1790 年代政党立刻成型,因为国会表决是“是/否”投票,最终一定会形成两大阵营,阵营逐渐稳固,形成两党局面。于是本州人没报团,报团的变成了本党。中间迭代复杂,最终形成的格局是,总统副总统分开选举(但因为政党相互阻碍,无法搭配,所以最终变成正副总统作为搭档出现,选总统则连带有副总统),名单变成选民直选,本州的选举人依然存在,但职能变成按照本州人的投票结果投票。
A 和 B 在某州的选票比例是 51% 和 49%,该州有 12 名选举人票,那么 A 拿到 12,B 拿到 0,这就是美国的赢者通吃选举机制,会无限加强两党极化竞争,新兴党派无法出头。